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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市兴山区地方煤矿“三违”行为典型案例

日期:2024-08-23 来源:兴山区人民政府

    (一)鹤岗市群兴煤矿“三违”行为典型案例
    2024年7月3日,采掘工胡凤斌在作业时不听从班长指挥。
    原因剖析:工人安全意识淡薄,对班长指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足,认为自己的方式可行。缺乏有效的沟通机制,使得胡凤斌与班长之间的信息传递不清晰。工作环境压力大,导致工人情绪不稳定,容易产生逆反心理。
查处情况:立即停止胡凤斌的当前作业,将其带离作业现场,以避免造成更严重的后果。对胡凤斌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让他充分认识到自己错误行为的严重性和可能带来的危害。对其罚款200元,以起到警示作用。
    (二)鹤岗市群兴煤矿“三违”行为典型案例
    2024年7月4日,机电队刘世军在未切断电源的情况下对电气设备进行检修。
    原因剖析:工人安全意识淡薄,机电工人自身缺乏对安全操作规程的重视,没有认识到带电维修的巨大危险性。心存侥幸心理,认为短时间的带电维修不会出问题,过于相信自己的经验和技能。
    查处情况:对该作业人员进行严肃批评教育,让其充分认识到自身行为的严重性。对其罚款500元,以起到警示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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