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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注销鹤岗市浩越职业培训学校的公示

日期:2024-06-12 来源:兴山区人民政府

      根据《黑龙江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黑人社发〔2012〕10号办法的规定,经研究,我局同意鹤岗市浩越职业培训学校提出的注销申请,同意清算组对学校债权债务的清算结果,同意注销鹤岗市浩越职业培训学校。

      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实名反映。

      联系人:廖春欣

      联系电话:15504680983

      公式时间:2024年6月12日-6月18日(共5个工作日)





兴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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