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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践行检察办案新常态

【发布时间:2018-08-22 12:52:00】   【阅读次数:

     2018年8月21日上午,鹤岗市兴山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胡国强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庭支持公诉的宋某涉嫌盗窃一案开庭审理。

    庭审前,胡国强检察长作为该案承办人认真阅卷,询问犯罪嫌疑人,制作起诉和庭审预案,对案件进行了论证剖析和全面把控,体现了司法的亲历性和参与性。
庭审中,胡国强检察长在法庭调查环节宣读了起诉书,进行法庭讯问,分组出示证据,法庭辩论环节发表的公诉意见围绕本案的犯罪构成、社会危害性等准确地阐述了定罪、量刑的法律依据,并精准论证了被告人应当承担的刑事责任。
    推行检察官员额制改革后,检察长作为员额制检察官从繁重的行政工作中抽身出来,实现从“批案”到“办案”的角色转变,冲到办案一线。兴山区人民检察院紧扣司法改革精神,检察长带头办案,站在公诉台上出庭支持公诉,不仅落实了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的领导直接办案的规定,顺应了当前司法改革的要求,更是以上率下,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引导作用,促使入额院领导办案成为新常态,使检察长的角色真正回归成“检察官”。

    在胡国强的带动下,今年以来,兴山区院入额院领导积极深入一线办案,进一步调动了全体检察干警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