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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鹤岗市2018年首轮“提级巡察” 暨“交叉巡察”动员会上的讲话

【发布时间:2018-05-22 09:01:00】   【阅读次数:

市委巡察办副主任 马洪波

(2018年5月18日)
同志们:
    这次首轮“提级巡察”暨“交叉巡察”是经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开展的。第三巡察组将对兴山区政府第二党支部及所属财政局、工业科技局、商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城管局、统计局、信访局、物业办8个部门开展为期一个月左右的巡察。下面,我代表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对做好这次巡察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认识,深刻领会开展“提级巡察”暨“交叉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
提级巡察”、“交叉巡察”是巡察工作组织方式的创新,是延伸党内监督触角,破解熟人社会监督难问题的有力举措。其主要目的就是将市委巡察利剑直插基层,彰显市委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纵深发展的坚强决心,有利于压实基层党组织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有利于及时发现和推动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净化基层党内政治生态,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有利于形成监督合力,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
   (一)开展“提级巡察”暨“交叉巡察”工作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有力抓手。由于我市巡察工作刚刚起步,特别是市、县(区)级巡察工作还处于发展阶段,从我市两县、六区实际情况看,除行政村(社区)外,有405个直属机关、事业单位和乡镇(街道)党组织属于巡察覆盖对象,目前已巡察24个党组织,仅完成全覆盖任务的5.93%,离一届任期内巡察全覆盖任务还有很大差距,需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延伸巡察监督触角。
   (二)开展“提级巡察”暨“交叉巡察”工作是破解“人社会”监督难的重要举措。通过巡察工作运行情况看,区级巡察面临地域限制,人员之间相互熟悉,“低头不见抬头见”,工作圈、生活圈交叉,工作中避免不了出现“熟人社会”人情干扰问题。加之有些巡察干部思想有顾虑,怕得罪人,存在畏难情绪,甚至出现不敢监督、不愿监督和不善监督的局面,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巡察发现问题、形成震慑的效果。有的区级巡察工作进度相对迟缓,发现问题不多,震慑作用不明显。因此,将基层巡察监督与市级巡察监督无缝对接,破解巡察面临的人情干扰问题,开展提级、交叉巡察势在必行。
   (三)开展“提级巡察”暨“交叉巡察”是解决基层群众最关心问题的有效方式。省纪委王常松书记提出巡视巡察工作要“上应天意,下顺民意”。“上应天意”就是要深刻领会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深化政治巡视巡察的重要意义,结合实际贯彻习近平巡视工作思想,落实中央反腐败斗争、党风廉政建设、巡视巡察工作重大战略部署;“下顺民意”就是要发现并推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进一步优化一个地方的政治生态,巩固党执政基础。开展“提级巡察”暨“交叉巡察”工作就是要落实好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市委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突出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
     二、把握关键环节,确保“提级巡察”暨“交叉巡察”工作取得实效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首轮组建3个巡察组,对向阳区、工农区、兴山区开展“提级巡察”暨“交叉巡察”。为了确保巡察工作取得实效,必须把握好以下四个方面:
     一要坚持问题导向。巡察的目的在于发现问题,形成震慑,这个定位不能偏移,职责不能动摇。首轮“提级巡察”暨“交叉巡察”要围绕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等方面,开展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情况,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情况,贯彻落实党章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情况,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党组织领导作用发挥情况,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整治“四风”情况,贯彻落实市委、区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以及整顿机关作风优化营商环境等情况,切实纠正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二要坚持依靠群众巡察必须开门纳谏,决不能脱离群众。要调动干部群众参与巡察工作的积极性,营造良好氛围,畅通群众反映问题的渠道,通过报纸、网络等媒体发布“提级巡察”暨“交叉巡察”公告,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把握好巡察方式方法,充分发动干部群众,认真对待来信来访,广泛听取干部群众的意见和呼声,提升巡察公信力。
    三要坚持依纪依规。要保证“提级巡察”暨“交叉巡察”工作质量,严格遵循市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充分运用《巡视工作条例》赋予的工作方式和规定的程序开展工作,增强发现问题的针对性和精准性。要加强对巡察发现问题线索的管理,建立台账,集中管理,统一移送。要明确受理范围,对涉及个人诉求、征地拆迁、涉法涉诉等问题的信访,严格按照归口管理,各司其职的原则移交有关职能部门处理。
    四要坚持成果运用。巡察关键在成果运用,要深化标本兼治,扎牢制度的笼子,织密监督的大网,构建基层“不能腐、不敢腐、不想腐”的局面,最大限度遏制群众身边“微腐败”问题。对巡察组移交的问题线索,区纪检监察机关和有关部门要优先办理,及时提出处置意见。巡察结果将作为市委对各区委政治生态建设成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各区委要将巡察结果作为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干部调整的重要依据。
    三、全面履行政治责任,被巡察党组织积极配合开展“提级巡察”暨“交叉巡察”工作
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党员干部要正确认识,自觉接受巡察监督,积极配合巡察组开展工作。要把巡察作为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一次“把脉会诊”,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一次“健康体检”,要立场坚定、态度鲜明、摆正位置,严肃认真对待,把巡察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一要抓好宣传引导。要深刻理解市委开展“提级巡察”暨“交叉巡察”的目的、重要意义,这也是当前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内容。要强化宣传引导,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营造巡察浓厚氛围,引导党员干部本着对党负责、对事业负责的态度,真实客观地向巡察组反映问题,提供问题线索,切实增强主动配合巡察组开展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要抓好协作配合。被巡察党组织要统筹兼顾,在配合巡察工作的同时,还要抓好业务工作,实现两不误、两促进。对巡察组提出的工作要求要第一时间回应、第一时间行动,第一时间落实,保障巡察工作顺利进行。巡察期间,被巡察党组织所在区纪检监察、政法机关、组织、人事、财政、信访等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能,积极配合巡察组开展工作,协助做好相关事项,形成监督合力。
    三要抓好整改落实。如果发现的问题没有整改,得不到落实,那么巡察工作就会流于形式。被巡察党组织要切实履行整改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为整改第一责任人,要诚恳接受巡察反馈意见,认真落实“双授权”“双汇报”制度,做到巡察前即知即改,巡察中立行立改,巡察后全面整改,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对整改不合格的要“回炉”,对责任不落实、交办工作不到位的,要严肃问责。同时要注重标本兼治,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促进全面从严治党常态化、常效化。
    四、巡察组认真履职尽责,树立巡察干部良好形象
巡察工作要求严标准高,对巡察干部的政治素质、政策水平、责任担当和履职能力是一个严峻考验。“提级巡察”暨“交叉巡察”又是我市首次开展,希望巡察组及全体巡察干部要做到政治强、作风硬、敢担当,确保本次巡察任务圆满完成。
   一要高度负责。“提级巡察”暨“交叉巡察”组是市委、区委派出授权的,代表市委、区委的权威和信用。巡察组和全体巡察干部要牢记使命,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要善于发现问题,敢于叫板较真,不怕得罪人,用竭诚尽责诠释对党的忠诚、对市委、区委的负责,真正发挥巡察政治“显微镜”“探照灯”作用。
    二要敢于担当。巡察干部身处从严治党的一线,必须牢记宗旨、一身正气,对不正之风敢于亮剑,对问题线索勇于发现,敢于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要“走下去”,深入基层,全面了解真实情况;要“沉住气”,通过艰苦细致的工作把情况巡清巡透,把握住问题的实质,原原本本地向被巡察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进行反馈,指出问题一针见血、明确责任毫不含糊,充分体现巡察的政治性和严肃性。
    三要严守纪律。严明的巡察纪律是做好“提级巡察”暨“交叉巡察”工作的保障。巡察组要绷紧纪律这根弦,严格遵守巡察工作纪律、保密纪律和廉洁纪律,严守政治规矩。巡察组组长要带领巡察干部做遵守纪律的标杆,不超越权限,不以巡谋私,不干预被巡察党组织的正常工作,不履行执纪审查的职责、对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不作个人表态。要充分发挥巡察组临时党支部作用,重要工作要经组务会集体研究决定,重大事项要及时向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敬请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监督巡察组的工作。
    同志们,“提级巡察”暨“交叉巡察”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使命光荣,市委、区委在关注着我们,干部群众在期待着我们。希望大家牢记使命、不负重托,从严从实做好市委首轮“提级巡察”暨“交叉巡察”工作,推动我市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纵深发展。
我就讲这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