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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普查办到我区抽查 “四经普”数据质量工作

【发布时间:2019-05-29 14:41:00】   【阅读次数:

      为确保“四经普”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做到不重不漏,切实提高普查登记数据质量,确保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区普查办与市普查办于5月27日到我区兴发社区第一普查小区开展“四经普”数据质量检查工作。按照《鹤岗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区共抽选3个普查小区,对其范围内(个体经营户除外)的所有普查对象(不含部门实施普查的单位)进行实地上门检查。查阅普查对象的证照、财务台账等相关资料,填报主要经济指标。目前我区已完成“四经普”数据质量检查工作。数据检查结果:普查单位错报率为0,主要经济指标错报率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