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教育局 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22-03-16 14:59 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鹤岗市教育局


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21年度,市教育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文件要求,进一步推进教育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加大和改进政务公开工作力度,积极开拓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式,推动教育工作的在工作理念、工作方法、服务水平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按照市政府关于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的要求,2021年度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1年,鹤岗市教育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系列全会精神,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依法依规答复信息公开申请等,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教育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严格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审批机制,做到层层审核,层层把关,促进政务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一)坚持深化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结合教育实际,我局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规范和完善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程序、形式及监督保障措施,全面深化政务信息公开,规范公开程序、时间和形式,通过新媒体,及时将各项教育信息事项向社会公开,形式了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制度化的政府公开新格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主动公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方式。市教育局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作为工作重点,加大主动公开的力度,丰富主动公开的途径,积极打造阳光政务,扎实推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信息公开范围重点围绕公众关心的热点和重点问题,如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招生工作,教师资格认证、招聘,学校各项工作宣传等信息方便公众及时了解。

关注社会关切问题

结合工作实际,及时公布相关信息,做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透明、便民。市教育局主要通过微信公众号和政府信息等渠道及时、主动发布和公开教育信息。根据市政府行政部门要求逐项完善各事项办事流程图、办事指南,并及时在线上认领事项。不断优化办事流程,尽快让数据跑起来,尽可能不让群众跑,提高政府办事效率,切实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对涉及本部门的重要政策解读、媒体和公众关切等热点问题,及时发布准确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教育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大的进步,但还不能全面满足经济社会建设和社会公众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需要进一步改进完善。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思想认识不到位,个别同志对推行政务信息公开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存在着怕麻烦、工作积极性不高的思想。

2.工作开展中的一些细节问题落实不够,公开成效不够用明显。

3.监督机制还有待于进一步健全、监督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措施

1.统一认识,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教育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有效运作。

2.在不断健全、完善和加强政务信息公开的常态性、基础工作的同时,进一步办好网上服务平台、互动平台等工作。

3.将按照《条例》的内容和要求,围绕社会广泛关注、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加大公开力度,扩大主动公开的信息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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