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农业农村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22-01-28 15:25 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鹤岗农业农村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规定要求,现将鹤岗市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

一、总体情况

2021年,鹤岗市农业农村局严格按照政务公开工作的新要求、新部署,进一步夯实主动公开基础,规范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程序,严格政府信息管理,积极推进平台建设、加大监督保障力度,积极、稳妥、有序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主动公开全面落实我局按照《条例》的要求在信用黑龙江信息平台公示行政处罚42起。

依申请公开情况。按照要求,及时更新调整《鹤岗市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含主动公开受理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等内容)。

规范制度,提高政务信息公开质量。按照市政府公开办工作要求、工作标准和网站维护技术规范,严格执行网站信息公开领导审批制度和专人管理维护制度,规范版面编排,尽力提高政务信息公开质量,维护政府网站的信息权威性和严肃性。

做好解读回应,增强政务公开实效。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制度。严格执行“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围绕公众关心事项不断加强政策解读,及时发布准确权威信息,确保第一时间回应关切,消除不良影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虽然我们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有不小差距:公开内容比较简单,公开面还不够广,有时公开连续性不强,部门公开栏目更新较为迟缓,政务公开的重点不够突出、不够全面,信息质量有待提高。

2021年我局将进一步强化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继续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落实,加强队伍建设,强化督查,保证政务公开工作有效稳步推进。通过梳理、规范信息公开内容,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事项作为公开重点,规范做好公开档案资料的归集、整理、收藏工作,开创政务公开工作的新局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鹤岗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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