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供销合作社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22-01-28 09:42 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鹤岗市供销合作社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等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五个方面。

一、总体情况

2021年,鹤岗市供销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政务公开文件的精神和要求,为深化政务公开,规范政务服务,巩固政务公开成果,不断提高政务公开政务服务质量水平,现将鹤岗市供销社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务公开工作组织领导情况

1.加大力度,全力推进。专门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主管领导任副组长,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负责向鹤岗市门户网站上的政务公开网页提供信息工作。从而使我们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了有领导分管、有工作机构负责、有专人办理,切实保障了鹤岗市供销社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2.明确职责,抓好落实各科室以贯彻实施信息公开为契机,以建设法治、服务型机关为目标,加强对本科室各项工作的领导,结合本科室的实际制定相应的措施和办法,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公仆意识和依法履行职责的法治意识,促进全系统干部职工依法办事,正确履职,提高执行力和公信力,增强责任意识。按信息公开的要求,每报送一篇信息都要经过主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才可提交,如此进行周密部署,做到层层抓落实,把信息公开落到实处。

    政务信息公开方式和途径

1.我们主要采取在鹤岗市门户网站(/)及其他省、市级主流媒体上公开的形式发布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上网查阅,也可以通过有关媒体获取相关信息。

2.信息公开内容丰富符合要求。实现对公开指南、机构职能、法律法规、企业动态、公开制度、重点领域等方面的公开,逐项对政府信息公开网站进行补充和完善在公众参与方面,及时更新液化气各个服务网点的联系方式,实现了为民服务、反映问题和咨询的功能,用户访问内容便捷。

    (三)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情况

1.按照信息公开规定的范围主动公开的信息按照政务公开要求,经市社领导同意后发布的相关部门动态。

  2. 2021门户网网站信息发布情况2021度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发布原创信息2条(不同渠道和公开方式相同信息记1条)其他媒体发布信息41条,没有发现未更新栏目以及不准确的信息。       

  3.依申请公开受理及投诉举报处理情况。本年度未收到依申请公开受理及投诉举报的相关数据。

    4.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本年度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相关数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年度未收到依申请公开受理及投诉举报的相关数据。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相

关数据。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无

 无

 无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市社在政务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信息公开量相对较低的现象。针对存在的问题,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落实年度政务公开重点任务,扎实有效地完成政务公开工作,助力推进鹤岗市供销社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不断完善政务公开相关制度建设,做好信息公开年报的编写和发布工作。规范信息主动公开操作流程,做到该公开的全部公开,该保密的坚决保密,提升工作主动性、积极性,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进一步做好信息发布。做好政务信息审核及发布工作。在保持每年信息发布总量增加的前提下,确保信息质量,促进市社政务公开水平不断提升,推进信息透明度、公开度不断加大。认真创新政务公开工作的新形式、新途径、新方法,充分发挥报刊、网络等媒体作用,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的覆盖面,增强政务公开的实效性。三是进一步加强多方联动。政务公开工作涉及面广,协调性强,市社将加强多方联动,畅通沟通渠道,加强与上级部门、其他部门单位的联系,及时掌握在推进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增强工作针对性,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继续积极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做好鹤岗市供销社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丰富信息公开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鹤岗市供销合作社

                         2022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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