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服务开通了

2022-06-23 09:22 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为进一步解决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结算遇到的“急难愁盼”问题,黑龙江省医疗保障局全面开展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工作,鹤岗市成为黑龙江省首家完成并开通此项业务的试点城市。
  包含病种:  跨省直接结算的门诊慢特病病种共包含5种: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透析、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以上5种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
  鹤岗市现已开通2家三级医院为试点医院:鹤岗市人民医院、鹤岗鹤矿医院。跨省参保患者办理相关手续后到鹤岗就医,以上两家医院可提供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透析、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门诊直接结算。
  办理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相关手续只需要4个步骤:
  

  参保人员:①要在参保地完成以上5种慢特病待遇资格认定。②要办理异地长期居住登记备案。③在备案地试点医院慢特病门诊就医。④发生的门诊慢特病医疗费用享受直接结算服务
  鹤岗市试点医疗机构名单及病种
  


  1、资格认定
  跨省门诊慢特病资格的认定由参保地负责。待遇资格认定是享受门诊慢特病直接结算的必要条件。
  2、备案管理
  本市参保人员可以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龙江医保”微信公众号,线下六区经办服务大厅医保窗口等多种方式办理异地备案登记。
  3、就医待遇
  已在参保地完成试点病种待遇资格认定,并按参保地规定办理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的参保人员,跨省门诊慢特病直接结算执行“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
   4、信息查询
  门诊慢特病直接结算开通地区及定点医疗机构信息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和“龙江医保”微信公众号可以直接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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