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纪律公告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4-09-14 09:59
  经省委、省政府批准,黑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于2024年9月14日至9月28日进驻鹤岗市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现将《黑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纪律要求》公开,欢迎社会参与监督。
  如发现督察组及其成员存在违反《黑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纪律要求》的情形,可向省纪委监委驻省生态环境厅纪检监察组反映。电子邮箱:sthjtjjjcz@163.com;信箱地址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76号,省纪委监委驻省生态环境厅纪检监察组,邮编:150090。
  附件:黑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纪律要求


                                   黑龙江省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2024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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