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4-01-26 14:55

鹤岗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23年鹤岗市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鹤岗市农业农村局联系(电话:3330020,地址:鹤岗市东山区东山路25号;电子邮箱:hgnw0031@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鹤岗市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在局党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关于新时代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系列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助力建设服务型政府,切实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安全感和满意度。

(一)主动公开全面落实。鹤岗市农业农村共发布政务信息7条,其中:主动公开政务信息7按照《条例》要求在信用黑龙江信息平台公示行政处罚17个(行政强制1个)、行政许可379个;自主创办的《鹤农在线》主流媒体发布消息388

(二)严格信息公开情况。按照要求,及时更新调整《鹤岗市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含主动公开受理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内容)。

(三)提高政务信息公开质量。按照市政务公开办工作要求、工作标准和网站维护技术规范,严格执行网站信息公开领导审批制度和专人管理维护制度,规范版面编排,尽力提高政务信息公开质量,维护政府网站的信息权威性和严肃性。

(四)增强政务公开实效。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制度。严格执行“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围绕公众关心事项不断加强政策解读,及时发布准确权威信息,确保第一时间回应关切,消除不良影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7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7

行政强制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虽然我们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有不小差距:公开内容比较简单,公开面还不够广,有时公开连续性不强,部门公开栏目更新较为迟缓,政务公开的重点不够突出、不够全面,信息质量有待提高。为此,2024年市农业农村局将认真抓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深入学习,进一步增强公开意识

进一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精神,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推进科学行政、依法行政、民主行政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自觉性。

(二)加强督查,进一步提高公开质量

认真开展信息公开监管督查工作,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干部代表对政务公开情况进行督促。深入了解企业的呼声和要求,加大对政务公开办事公开督促检查力度,实行有效监督,严格责任追究,确保政务公开办事公开规范、有序、真实、实效,全面提高政务公开办事公开工作的质量。

(三)突出重点,进一步提高公开实效

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把政务公开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和社会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作为政务公开主要内容,努力做到政府决策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公开,通过多种形式让干部群众参与和知晓,保证公开的真实性,防止公开的随意性,注重公开的实效性,坚持公开载体的创新性,不搞形式主义,不做表面文章,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实效。

(四)加强建设,进一步提高公开水平

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服务水平,加强信息资源的整合,充分发挥教育网站的功能,为广大公众提供更便捷、更系统、更有效的政府信息公开查询服务,促进公文类信息公开与办事项目公开的有机结合,以政府信息公开带动办事公开,以办事公开带动便民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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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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