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供销合作社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4-01-26 14:24

鹤岗市供销合作社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23年鹤岗市供销合作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鹤岗市供销合作社联系(电话:6192211,地址:鹤岗市工农区昌盛路177号;电子邮箱:hgsgxsbgs@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鹤岗市供销合作社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并实事求是地按照有关规定公布各类政务信息以及群众关注的热点话题,从而不断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持续推行依法行政工作,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制度,畅通群众民主沟通渠道和机关干部的服务群众意识,密切党群关系,不断深化效能。

(一)政务公开工作组织领导情况

1.加强领导,全力推进工作。市供销社专门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理事会办公室,负责日常信息公开工作。从而使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做到有领导分管、有工作机构负责、有专人办理,切实保障了鹤岗市供销社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2.明确分工,抓好贯彻落实加强对科室各项工作的领导,各科室以贯彻实施信息公开为契机,结合本科室的实际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公仆意识和依法履行职责的法治意识,促进全系统干部职工依法办事,正确履职,增强责任意识。严格按照信息公开制度要求报送信息,周密部署,做到层层抓落实,把信息公开落到实处。

政务信息公开方式和途径

1.我们主要采取在鹤岗市门户网站(http://www.hegang.gov.cn/)及其他中央、省、市级主流媒体上公开的形式发布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上网查阅,也可以通过有关媒体获取相关信息。

2.信息公开内容丰富符合要求。实现对公开指南、机构职能、法律法规部门动态、公开制度、重点领域等方面的公开

(三)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情况

1.按照信息公开规定的范围主动公开的信息按照政务公开要求,经审批后发布的相关部门动态。

2. 2023信息发布情况2023,鹤岗市供销社在国家级、省级、市(地)级主流网站、媒体公开政务信息共计15篇,没有发现未更新栏目以及不准确的信息。       

3.依申请公开受理及投诉举报处理情况。本年度未收到依申请公开受理及投诉举报的相关数据。

4.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本年度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相关数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市供销社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规范了信息公开的程序、完善了信息公开的相关工作机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的全面性还有不足之处,主要问题一是政务信息公开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二是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三是信息公开更新还不够及时。今后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

1.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深入开展培训交流,强化信息公开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

2.加强对平台的信息维护。加强对政务公开各级文件的学习贯彻,提升本单位各条线工作协同能力,开展信息员队伍的管理及培训,增强政务公开的意识,让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3. 完善政务公开载体建设。加强对平台的日常管理,丰富公开形式,充分发挥报刊、网络等媒体作用,畅通公开渠道,方便大众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鹤岗市供销合作社

                              2024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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