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4-01-26 13:41

鹤岗市2023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23年度鹤岗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鹤岗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3216082,地址:鹤岗市南山区北红旗路333号;电子邮箱:szfbxxk@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一)提升主动公开效果。一是聚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深化政务公开。全年共计公开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34件,其中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10件、市直各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14件、县区规范性文件10件;充分发挥全市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新闻发布会等官方平台作用,第一时间发布政府重要会议、活动和政策文件。年内全市行政机关通过政府网站发布政府信息20641条、移动新媒体发布信息18444二是强化政策解读提升公开实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政策解读培训工作,指导各市直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进一步明确解读范围、规范解读程序。全年共制作图文解读材料34件。三是强化公众参与。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征求决策意见10条,举办新闻发布会6场,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二)依法做好依申请公开。积极提高全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效率,建立健全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依法保障公民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年内全市共结转办理上年申请新接收申请146件,答复147件。因政府信息公开产生行政复议4、未经复议直接行政诉讼4件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严把安全保密审核关口,完善全市各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核程序,确保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安全性和全面性。动态更新市政府门户网站法定主动公开栏目内13个一级目录、35个二级目录有关内容。健全政府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相关制度,认真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和解读“三同步”制度,严格开展文件备案工作,编发政府公报4期,年内废止规范性文件1件。

(四)加快政府信息平台建设。一是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及时完成与省政府网站以及政务服务平台系统对接、数据迁移清洗、网站升级、适老化及无障碍改造、安全防护、IPv6升级改造等工作。并增加了智能搜索、统一知识问答、政策文件库等创新系统功能。依托集约化建设项目,将五大系统实施部署在我市政务云平台,打通与省集约化平台运营统计数据、网站业务资源等相关数据的互联互通,我市集约化平台建成后,录入迁移数据3万余条、清洗问题数据16000多条。二是推进官方新媒体动态云监测项目建设。完成政府网站和官方新媒体云监测服务工程项目,实现全市280个官方新媒体平台账号24小时统一监管和预警,最大程度消除我市政府网站和官方新媒体平台带来的信息和舆情风险,大大提升了我市官方新媒体整体管理水平。

(五)深化监督保障。深入开展政府网站监管工作每天由专人负责对市、县(区)两级政府网站进行巡视检查。对发现的互动回应不到位、信息更新不及时、存在错敏等问题,采取电话督办、下发整改通知书等方式,要求涉事部门立即进行整改,确保问题不过夜。我市10家政府网站总体合格率为100%。严格执行政务新媒体审核发布规程,健全“日清日结”常态化监管机制,全年封停10个政务新媒体账号,对19个账号进行了信息变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4

8

28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954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474

行政强制

1317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0472.4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43

0

3

 0

 0

0 

 14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32

 0

3

 0

 0

 0

13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9

0

0

0

0

0

9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144

 0

 3

0

 0

 0

14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4

0

0

0

4

4

0

0

0

4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2023年,虽然我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公开、政务信息审核报送和全市官方新媒体管理等工作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但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各之间、市直各单位之间,政务公开的水平参差不齐的现象仍然存在;分网站页面和功能建设有待改进新媒体管理机构管控体系还不完善。

(二)整改措施及完成情况。一是强化队伍建设。全市范围内通过召开专题会议、参加视频会议等方式,重点对网站集约化平台使用、《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写等内容进行培训讲解,确保集约化平台操作熟练、网站内容保障有力,打造基层高质量政务公开队伍。二指导各县(区)将政府网站统一迁移到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并安装、部署在市政务云平台,通过接口联调及数据融通,形成我市“1+8”统一的政府网站集约化管理体系。同时,继续加强对全市官方新媒体管理,保障全市官方新媒体平台合规运行。三是强化工作考核。每月选取1-3个县(区)政府网站进行抽查,制作提醒单督促整改,提升网站信息发布的准确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鹤岗市人民政府

2024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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