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4-03-06 14:17 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鹤岗市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实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等内容列入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和党校(行政学院)重点课程。实施“鹤岗半月坛”培训计划,围绕法治建设等内容开展互动教学。举行“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鹤岗专场。全市法治工作部门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轮训。推出电视访谈节目《法治建设进行时》,展现县(区)部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生动实践。

(二)压紧压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纳入市委常委会工作要点。召开十三届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安排法治建设具体工作。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听取法治建设汇报,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提出工作要求。市政府常务会议多次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汇报,研究审议地方性法规草案,多次就做好立法、执法等工作做出批示。

(三)统筹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获评第二批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1个。出台《关于全面加强乡镇(街道)法治建设的意见》,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落地落实。开展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中期评估和法治建设督察。科学设置法治政府建设考核细则,引导各级领导干部提高依法办事能力。

二、规范履行政府职能

(一)加强权责清单事项管理。编制鹤岗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版),实现同一事项在不同地区审批标准一致、办理要素一致。编制《鹤岗市政务服务事项三级清单》,梳理政务服务事项1.7万余项,其中非涉密事项网上可办率97.15%,即办件占比91.17%,承诺时限压缩比94.09%。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举措。梳理确认335个许可事项适用信用审批承诺制,首创“信用轨迹”数据模型荣获省创新应用大赛“十优案例”奖。市级政务服务大厅入驻事项1382项,“一站式”集成化功能显著提高。将电子证照推广应用与政务服务效能提升“双十百千”工程有机结合,实现政务服务在线办理过程中不动产权证明等电子证照在线获取、有效核验和互通互认。“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平台建成投入使用,全省首开“带押过户”业务。

(三)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印发《鹤岗市2023年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省级233项重点工作任务以及地市新增106项创新工作任务有序推进。成立民营企业合规建设服务联盟,解决企业困难需求15件。常态化组织“政商交流”等活动148场,参与市场主体1466户,有效解决问题建议687个。全市退缓减税费5.8亿元,惠及市场主体5万余户(次)。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供给

(一)有序推进地方立法工作。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鹤岗市文明祭祀条例》《鹤岗市嘟噜河湿地保护条例》两部地方性法规。《鹤岗市嘟噜河湿地保护条例》为省内首部地方性湿地法规,明确与佳木斯市在湿地保护区域会商等八方面建立协同联动机制,填补了省内协同立法领域空白。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管。向省政府和市人大常委会报备10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启用黑龙江省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综合管理平台,匹配账号283个,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11件。确定首批13个“鹤岗市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基层联系点”,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保留154件,修改2件,废止27件。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推进严格执法。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与监督人员资格考试,457名新申请人员参加,通过率75.5%。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出台《鹤岗市行政执法文明规范》《鹤岗市规范行政裁量权工作实施方案》。

(二)强化执法监督。设立首批市级行政执法监督员和基层联系点,出台《鹤岗市行政执法监督网上巡查办法》,开展重点执法领域解决市场主体和群众“办事难”执法突出问题专项监督行动、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组织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坚决整治执法程序不规范、履行职责不到位等行为。

五、强化权力制约监督

(一)严格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编制《鹤岗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将法定程序贯彻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参与市政府常务会议涉法议题审议,对以市政府及政府部门名义对外签订合同进行法制审核,以决策程序的规范促进决策质量的提高。

(二)自觉主动接受各类监督。支持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宪法法律法规实施监督。实施审计(调查)项目25个。检察机关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45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56件,政协委员提案182件。办理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网民留言38条,人民网省长留言38条,人民网市长留言42条。上线“民意通”APP,共受理办结群众诉求238件。

六、深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

(一)拓展矛盾纠纷多元解纷路径。开展“2023年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和“解民忧纾企困法律服务走基层”专项活动,优化“四所一庭一中心”衔接联动工作机制,组建“四员合一”调解队伍,研发诉源治理“e网通”微信小程序。

(二)发挥行政复议主渠道作用。市本级审结行政复议案件73件,纠错率13.7%;通过调解疏导,以申请人自愿撤回申请等方式结案24件,占审结案件35.6%,行政复议调解结案率在省内排面靠前。全市各级行政机关承办行政应诉案件37件(次),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

七、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础

(一)扎实开展“八五”普法。制定“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完成“八五”普法中期省级评估验收。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1000余场次。通过抖音、微信公众号发布普法信息1000余条。

(二)升级公共法律服务。深入民营企业、行业商会开展“法治体检”16次。精简公证证明材料,办理公证“最多跑一次”事项扩大到137项。完成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组织实施工作,为法治政府建设输送法治专业人才。

八、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法治政府建设需均衡发展。在条块全面协调发展、专项工作精准落实等方面,存在推进力度不均衡、工作成效不明显等情况。二是行政执法质效需进一步提升。个别执法单位存在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不规范,执法工作不够合理、精细等问题。三是基层法治建设需全面加强。乡镇(街道)行政执法存在执法行为不规范、执法人员业务能力不强、赋权部门培训力度不足等问题。

九、下步工作安排

一是规范落实各级党委常委会会议、政府常务会议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制度。二是做好城乡建设与管理等方面立法。三是修订《鹤岗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办法》。四是深入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五是持续优化完善多元解纷机制,提升行政争议化解工作质效。

特此报告。


                                                   鹤岗市人民政府

                                                    2024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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