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岗市剥离土壤交易纳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2023-02-14 15:59

 

 

 

 

 

 

鹤政办规20232

 

 

 

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鹤岗市剥离土壤交易纳入黑龙江省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17届2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鹤岗市剥离土壤交易纳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施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214

鹤岗市剥离土壤交易纳入黑龙江省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施方案(试行)

 

  为规范鹤岗市剥离土壤流转交易,促进黑土地可持续利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黑土地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15号)《黑龙江省黑土地保护利用条例》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黑政办规〔2021〕18号)等规定,开展剥离土壤流转交易,逐步建立规范有序的市场交易体系,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要把黑土地保护好、利用好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市的决策部署,以坚持和稳定黑土保护利用为前提,以规范流转交易行为和完善服务功能为重点,稳步推进覆盖全市、功能齐全、规范有序的剥离土壤流转交易体系建设,实现剥离土壤流转交易阳光操作,鼓励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开展剥离土壤利用,合理分配土壤增值收益。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主导、协同推进。努力形成“政府推动、需求拉动、政策驱动、政企联动”的工作运行机制。

2.坚持“谁用地、谁承担,谁剥离、谁受益”。形成完善的剥离土壤流转交易形式、交易流程、交易规则、服务方式和监管制度。

3.坚持公开化市场交易。在土壤剥离利用中,通过市场化有偿使用,纳入政府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公平、公正、公开交易,合理分配土壤增值收益。

(三)工作目标充分利用政府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提高黑土资源利用效率为目标,规范全市剥离土壤交易工作,实现流转交易的公开、透明、规范运行。

、实施范围及用途

(一)剥离土壤范围。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黑政办规〔2021〕18号)规定,农用地转用项目新增建设用地占用的耕地、临时用地占用的耕地、设施农业用地涉及破坏耕作层的耕地,在项目建设占用前应实施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经相关的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备案登记并获得交易审批后,方可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流转交易。

(二)剥离土壤利用。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黑政办规〔2021〕18号)规定,剥离的土壤优先用于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矿废弃地复垦、生态修复等项目,以及新开垦耕地、劣质地或者其他耕地的土壤改良等农业生产生活,富余土壤可以用于绿化。

三、交易流程

我市剥离土壤流转交易按照提出申请、核验受理、发布信息、组织交易、成交公示、签订合同、保证金退还的流程操作,具体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登记:剥离土壤权益方(以下简称权益方)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登记,省交易中心审核通过后,权益方先进行实物项目登记,将政府会议纪要、交易审批单、备案凭证、评估报告(权益方通过政府采购方式招标确定评估机构,评估机构可参考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提供的剥离土壤交易的全市统一交易底价出具评估报告)、委托函、项目基本情况等材料上传到省交易平台。

(二)项目受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验登记材料,合格后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项目交易公告,公告时间为20个工作日。

(三)竞买人报名:公告期内意向竞买人可现场查看标的(剥离土壤),按照公告要求上传所需材料:1.自然人申请提交:承诺书、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2.法人申请提交:承诺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经办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以上材料都是原件扫描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扫描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报名资质核验,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审核监管。

(四)缴纳竞买保证金:报名成功后,竞买人在公告要求期限内按照省平台提示的缴费账号自行缴纳竞买保证金,确认缴纳成功后,获得竞买资格。

(五)竞买人报价:公告期结束后,竞买人于挂牌期内(不得少于10日,逢周六、周日顺延)在省平台上进行有效报价。

(六)竞买人竞价:挂牌期结束后进入到竞价阶段,如果有两人或超过两人报价,在竞价期内竞买人需在省平台上进行电子竞价,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七)项目成交:确定竞得人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成交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八)签订合同竞得人与权益方签订合同,缴纳成交价款。

(九)退还竞买保证金:1.竞得人的保证金退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凭权益方与竞得方签订的合同(合同需上传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邮箱),为竞得人在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申请退还竞买保证金,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审核退还保证金;2.未竞得人的保证金退还:项目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申请退还未竞得人保证金。

(十)交易结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整理项目档案,并做好归档工作,剥离土壤流转交易项目完结。

、保障措施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把剥离土壤流转交易作为重要工作,纳入议事日程,明确责任部门,落实目标任务,确保剥离土壤流转交易正常运行。交易各方、各部门之间要紧密配合,加速流程,抓好落实,加快推进我市剥离土壤流转交易进程,保障剥离土壤流转交易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框架内进行,确保流转交易公开、公平、公正,提高剥离土壤利用效率,推进区域生态环境改善,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附件:鹤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剥离土壤交易流程图

 

 

  抄送: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协办。

  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2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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