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解读】关于<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岗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办法(试行)的通知》的解读

2021-07-17 09:14 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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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自然资源厅三部门联合颁布了《黑龙江省中小学校“四零承诺”实施细则(修订)》,文件下发后,落实“四零承诺”工作在我市全面启动。

2021年7月,鹤岗市政府16届70次常务会议通过了《鹤岗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办法(试行)》文件正式颁布,此办法的出台,从制度层面进行规范,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从管理上堵塞漏洞、消除隐患,从而达到落实“四零承诺”成为我市招生入学管理的新规范、新常态。

 “四零承诺”指的都是什么?

 “零择校”,即严格执行免试就近入学制度,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总体目标,推进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普通高中(含民办)坚持按计划、按志愿、按成绩招生录取,不得录取不符合条件的学生。

“零择班”,即坚持阳光分班、均衡分班,确保分班过程公开、师资配备均衡、分班结果随机。

“零择位”,即制定科学合理的排座规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排座方式,并采取定期轮换制度。

“零指定”,即采取民主方式遴选学生干部,采取综合评价和民主评议方式评奖评优,不得由学校和班主任指定。

推进“四零承诺”落实工作,我市制定了哪些原则?

一是通过部门联动着力解决“择校”问题。由鹤岗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和市自然资源局联合组成的联合核查小组,共同审核中心城区热点学校小学生入学和小升初学生入学信息,确保中小学生按学区入学。

二是通过“阳光分班”着力解决“择班”问题。已连续两年我市中心城区热点学校启动了“阳光分班”工作。市教育局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界优秀人才代表和家长代表等对电脑一键分班进行现场监督并将分班结果现场公布,做到分班工作的公平、公开、透明。

三是通过规范排座规则着力解决“择座”问题。各中小学校座位分配综合考虑学生身高、视力和男女比例等因素,结合教室大小、学生人数和桌椅分布等实际,由学校制定公平合理的排座规则,定期轮换。

四是通过制度建设解决“指定”班干问题。全市各中小学校评选学生干部力求公开透明。小学一、二年级,由班主任指定班干;初中新一年级入学初,由班主任临时指定,入学一段时间后以及其他年级,均采取学生自荐、同学推荐、民主选举相结合的方式遴选学生干部。

学生入学时需要提交什么材料?如何审核?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审查信息 要“两证齐全、两证一致”。“两证”是指户口本、房产证。两证齐全是指适龄儿童家长的户口本、房产证都要具备,并在指定的招生区域范围内,据此确定入学学校。“两证一致”是指适龄儿童户籍应与父母户籍保持一致,户籍地址应与房产证地址保持一致。在材料审查阶段,由市教育局负责学生户籍和房产证明收集整理,市公安部门负责户籍信息确认,不动产登记部门负责房产信息确认,杜绝通过办理假户口、假房产证明获取入学资格。

什么是入学“顺位原则”?

当报名人数大于学校招生计划时,即采用“顺位原则”,学校要按照招生计划情况,根据“顺位原则”的排序从前到后,录取满额为止。不完全符合“两证齐全、两证一致”要求的,要根据学位情况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按相关规定排序后统筹入学。当第一顺位招收学生人数达到拟入学招生计划,则不再进行后面的顺位,即顺位原则终止,以此类推。

第一顺位:儿童户籍与父母房产地址均在学校服务范围内的本市户籍儿童。

第二顺位:仅有父母房产地址在学校服务范围内的本市户籍儿童。

第三顺位:儿童户籍与父母在祖父母、外祖父母户籍上(即三代同户),且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地址在学校服务范围内的本市户籍儿童

第四顺位:儿童户籍与父母在学校服务范围内的本市户籍儿童,以落户时间先后为序。

第五顺位:父母自有房产地址在学校服务范围内的非本市户籍儿童。

第六顺位:祖父母、外祖父母自有房产地址在学校服务范围内的非本市户籍儿童。

     什么是“学位锁定”政策?

对学区住宅实行“学位锁定”政策是指从适龄儿童、少年登记入学当年起,小学6年内、初中3年内所居住的学区住宅,原则上只提供一个入学学位,即小学六年、初中三年之内不能再作为其他适龄儿童入本学区学校的依据(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除外)。如果该住宅在锁定年限内有其他适龄儿童入学,由市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置拟入学新生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相对就近入学。

这里通常是大家关注的问题,经常有人问询,“我想买房入学,但如果前房主家已经有孩子占用学位了,是否影响我家孩子报名入学?”答案是肯定影响的,事实上,涉及学位占用的纠纷案件并非个例,绝大部分都出现在二手房里,即房子有适龄儿童正在就读对口学校,学位即视为被占用。

商服、集体户口及产权不足100%房产证不作为招生入学依据是不是就入不了学了?   2019年我市全面完成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建设任务,义务教育实现基本普及,也就是说除身体原因外,能够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全部接受义务教育。2020年起,集体户口和产权不足100%的住宅不作为中小学招生入学依据;商服、车库、等非居住房不作为招生入学依据。审查户籍、房产信息不通过,这部分适龄学生仍旧可以由地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置入学。如果拟报名学校人数少于该校招生计划,那么仍旧可以入学该校,如果该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那么就要按照“顺位规则”效力从强到弱排序,由市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即使未被相应学校录取,也会安排到相对就近的其他学校入学,确保完成义务教育。目前全市95%以上的学校可以接收进城务工农民工子女,不存在上不了学的问题。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在学区居住时间怎么审查?

   2022年秋季入学新生,认证户籍及房屋产权证时间为2021年8月31日前。

   2023年之后秋季入学新生,需要持两年以上学区内户籍及房屋产权证明入学。

   学区内户籍及产权证不满两年的,由市教育局统筹安置到相对就近学校入学。

附:省级部门相关解读文件


文件链接: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岗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办法(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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