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9年度鹤岗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鹤岗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鹤岗市向阳区北京路1号;电子邮箱:hgszwgkb@163.com;联系电话:3216082)。
一、情况概述
按照国办《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国办发〔2019〕14号)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办发〔2019〕38号)文件精神,鹤岗市紧紧围绕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家、省对政务公开工作相关部署,坚持突出重点、分步实施、有序推进的原则,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开展好政务公开各项工作。
(一)细化任务,突出重点,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围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制发了《关于推进全市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通知》,对我市财政资金、公共资源配置、环境保护、教育卫生、食品药品安全、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等重点领域公开提出了要求,确保全年政务公开工作有序推进。一是进一步加强决策和监管信息公开。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要求,政府全体会议和常务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除需要保密内容外,第一时间在鹤岗电视台和各类政务新媒体上播放、次日在鹤岗日报等相关媒体报道,并及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其它国内媒体推送,全年公开各类会议、决议等相关信息700余次。对我市“十三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内容、各专项规划内容、区域规划完成情况和相关政策的落实情况进行了公开,为“十四五”规划的制定打好基础。结合机关事业单位改革工作,对政府各部门职责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等信息主动进行了公开,方便群众及时了解相关信息。对制定出台的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其依据,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等相关内容,不涉密的全部实行公开,全年公开次数达500余次。动态调整权责清单,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增设了“涉企政策解读”专栏,集中发布有利于企业发展的行政许可、扶持政策、税收优惠等各类政策信息30余条,促进营商环境优化改善。二是进一步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制发了《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文件,围绕重大项目推进、上级相关政策信息、政府及部门财政预决算信息和涉农资金信息等内容在政府网站及时发布。对各级政府和相关市直部门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通过服务窗口、政府网站和政府务新媒体等多种形式进行公开;针对有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职能的部门在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过程中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各级政府和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在电视台、报纸和相关部门网站、政务新媒体上进行了公开。三是进一步规范主动公开信息目录。对市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务信息公开”栏目进行了完善,并在原有基础上增加了政策解读、舆情回应、公众参与等内容,其中涵盖了公开指南、公开消息、政府文件、公开制度、年度报告和财政资金、公共资源配置在内的重点领域等信息。四是关注热点,强化民生服务。坚持把政务公开作为推进政府自身建设的重要载体,围绕群众关注的热点,强化民众服务,推进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围绕城市供热、教育、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医疗、社会保障、环境保护、扶贫、农民工工资、疫苗流通等领域开展政策解读。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印发了《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通知》,在政府网站“政务信息公开”专栏中开设了教育信息、社会保障、食品安全、环境保护等公益事业专栏。
(二)依法依规,规范处置,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2019年,我市各级政府和部门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01件。其中,给予公开75件;部分给予公开6件;属于行政执法案卷5件;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11件;不掌握的相关信息4件;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案件0件。
(三)建章立制,分级管理,加强政府信息制度化建设。根据当前新兴媒体快速发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多样的工作实际,制发了《关于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密审查机制》,要求各级政府和市直各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监督管理、审查把关、保密等方面的相关机制,明确了相关责任,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信、泄密等事件发生。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月报制度”,每月对前一月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汇总,对各县区、各部门的对外信息发布进行“回头看”,在推动工作的同时,加强各级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
(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工作。为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合法合规,市政务公开办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对各县区、市直各部门网站、新媒体进行监督,并充分结合国务院、省政府进行的网站、政务新媒体大检查活动,对全市的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府务新媒体进行全面检查督导。同时,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组织和指导市政府直属单位和各县区政府编制完成了各层级的《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并于2020年1月28前统一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专栏中进行了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五)多措并举,强化平台建设,不断优化营商环境。为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以办事窗口、宣传栏、网站等为平台,进一步延伸和强化政务公开载体作用,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一是做好窗口公开。以办事中心为主阵地,将进驻项目、办事程序、所需要件、办事时限、收费标准、收费依据、行为规范、投诉情况、办件进度、工作人员信息等全部公开,达到了凡是有利于群众办事的信息全部公开,凡是有利于群众监督的机制全面公开。二是加强专栏公开。充分利用人民广场、振兴广场两块政务公开电子大屏幕,及时公开各类政务信息,并在黄金时段直播央视、省和市新闻节目,同时各县区、部门也充分利用本单位宣传屏(栏)推进政务公开,主动接受公众评价和监督。三是强化网络公开。加强门户网站的建设和管理,按照市相关部门需求,对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中的食品安全、财政信息等栏目进行完善和改版;配合宣传、网信等部门,加强“两微一端”日常监管和维护,特别是针对新媒体申请与使用情况,进行了两次全面清理,确保不出现“僵尸公众号”。同时,围绕政府网站信息录入、依申请公开、新媒体等方面工作,加强对基层单位和县区政府的业务培训和指导,着力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素质。
(六)认真总结,强力推进,优化基层试点建设。指导和督促萝北县省级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成立了专门机构,设立了网站专栏,明确了重点任务和工作标准,全年审核试点专报20余次,形成了总结报告和规范建议报告上报省政府办公厅。一是高标准推进试点工作。制定了方案,制定了时间表、任务书和路线图,综合利用政府网站、电视、公示栏等平台和办事大厅、便民服务窗口等场所,及时公开为各类政府信息2500余条,按时间步骤抢前推进。二是高质量公开政务信息。制定了试点领域政务公开标准体系及相应的实施制度,更新办事指南、一次性告知单、办事流程图,县各试点单位采取宣传栏、公开栏、公开墙、电子显示屏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公开,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公开服务。三是高起点拓宽公开渠道。除了借助电视台及网站等传统传播渠道外,自主设计萝北政务信息微信公众平台,包括政务信息、政策解读、便民服务等内容,使政务公开工作融入百姓生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5 |
21 |
21 |
|
规范性文件 |
172 |
233 |
405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780 |
+534 |
68453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74 |
+4 |
948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6030 |
+293 |
11220 |
|
行政强制 |
198 |
16 |
566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63 |
-3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367 |
173972.3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80 |
7 |
0 |
2 |
2 |
10 |
10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60 |
4 |
0 |
2 |
2 |
7 |
75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3 |
2 |
0 |
0 |
0 |
1 |
6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2 |
1 |
0 |
0 |
0 |
2 |
5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4 |
0 |
0 |
0 |
0 |
0 |
4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11 |
0 |
0 |
0 |
0 |
0 |
11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80 |
7 |
0 |
2 |
2 |
10 |
10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30 |
6 |
9 |
5 |
50 |
23 |
5 |
8 |
2 |
38 |
8 |
1 |
0 |
0 |
9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发展势头认识不足。个别单位和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没有系统、全面的认识,对基层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专业性掌握的认识不足,导致工作抓的不紧,上级推一推动一动缺乏主动性。二是对政务新媒体等新兴信息公开手段知识储备不足。对多元化的新媒体方面的人才缺乏,现有人员都是现学现用,导致全市政务新媒体建设进行系统的、专业的规划设计不够。三是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渠道功能不完善。政府门户网站、“两微一端”等栏目用的很多,但在专业的知识掌握、功能运用等方面掌握的少,没能达到“与时俱进”。四是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从市级部门到县区、基层,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严重不足,多数都是兼职,缺乏专业性人才,导致工作质量不高、推进不够及时。
(二)下步改进措施。2020年,鹤岗市人民政府将积极按照国家、省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切实增强政务透明度,为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努力构建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政府作出贡献。一是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信息公开条例。加大对国家新出台的《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和宣传力度,特别是围绕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做好指导,并围绕重点领域开展调查研究,进一步增强基层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本领,大力推动主动公开,并及时做好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依申请公开等相关工作。二是持续加强督促检查。围绕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要求,制定好全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并及时下发全市各单位,督促、检查基层单位推进落实情况,强化考核力度,抓住重点领域开展督促检查,注重解决实际问题,提高督促检查实效,促进政务公开工作深化。三是持续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以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为契机,以方便群众办事为原则,推动企事业单位的服务事项公开,提高工作透明度,提高政务公开水平,让群众满意。四是持续加强业务培训和调查研究。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为契机,通过深入基层和集中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全面抓好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同时,加强基层政府信息公开过程性监督检查,以查代培、以干代练,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队伍业务能力和水平。
鹤岗市政务公开办公室
2020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