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商务局

2023-07-06 21:28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国内外贸易、利用外资及国际经济合作的发展战略、政策,贯彻实施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研究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合作、对外开放、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和流通体制改革并提出建议。

(二)负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三)拟订全市贸易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研究提出引导市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措施。指导全市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四)拟订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政策。推动全市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拟订促进餐饮服务、酒类流通和药品流通发展规划,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五)承担组织实施全市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责任。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全市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和拍卖等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六)贯彻实施国家进出口商品管理办法和进出口管理商品、技术目录。拟订促进全市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全市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大宗进出口商品,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

(七)执行国家对外技术贸易、进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进出口的贸易政策。推进全市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依法监督全市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工作。监督管理防扩散等与国家安全相关的进出口工作。

(八)牵头拟订全市服务贸易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全市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九)处理全市在国别(地区)经贸关系中的相关事务,负责对外经济合作和对外贸易协调工作。

(十)组织协调全市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及国外对我市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及相关工作。

(十一)宏观指导全市利用外来投资工作。负责权限内外商投资企业申报、设立及变更。依法监督检查外商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合同章程的情况。负责外商投资情况的统计、分析和联合年报。

(十二)指导市际间区域合作工作。负责区域经济合作情况的统计、分析。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外来投资企业的服务工作。

(十三)负责全市对外经济合作工作,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直接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外派劳务(含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和具体政策,依法监督管理市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负责对外援助和受援相关工作。

(十四)拟订全市招商引资发展战略、规划、优惠政策和管理办法,负责指导、考评全市招商引资工作,组织境内外重大招商引资活动。

(十五)拟订与毗邻国家经贸发展规划、政策和措施,指导管理对俄边境小额贸易、边民互市贸易。负责市对俄、东北亚地区多边、双边经贸会议活动的组织与衔接工作。负责管理边境贸易重点商品专营权。

(十六)牵头拟订全市经济类开发区、园区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指导和协调全市相关工作。牵头综合全市开发区、园区(含经济类和科技类)情况。负责全市口岸运行管理和对外联络、综合协调和发展建设等相关工作,牵头拟订有关政策措施。

(十七)研究拟定全市商务人才队伍建设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指导县(区)对口部门做好全市商务人才队伍建设。协助指导全市各类园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

(十八)负责本行业领域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日常管理等方面的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本行业领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十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有关职责分工。

1、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市商务局负责拟订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中,配合执行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

2、与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有关职责分工。市商务局负责组织指导全市招商引资项目的洽谈、协调和签约工作。全市招商引资项目签约后,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负责项目推进过程中的组织、协调,督办工作。考评各有关部门履行职责情况,两部门应建立招商引资项目信息共享机制。招商引资项目签约后,市商务局应向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通报招商项目信息,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应向市商务局通报投资项目促进情况信息。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人事、教育培训及商务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各类专项资金管理和协调工作。承担依法行政指导工作。组织开展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建立完善商务信息公共服务体系。承担局网站维护管理。

(二)综合和法制科。拟订全市商务事业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研究对外开放、商务运行和结构调整等重大问题,提出相关政策建议。承担商务领域年度目标调控、运行情况监测分析、统计及信息发布工作。组织实施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条约;参与拟订、起草地方性法规、规章;组织实施本单位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监督审核商务行政执法工作;承担局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指导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

(三)市场运行和促进消费科。统筹商务领域促进消费工作,拟订相关政策措施,组织开展商务领域促进消费活动;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进行预测分析预警和信息引导;承担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和重要消费品(肉类、食糖、小包装食品)储备管理及市场调控有关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汽车流通(含二手车、报废汽车)、直销、药品流通进行行业监测管理。牵头拟订全市商贸服务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行业管理工作;推动商业特许经营现代流通方式发展;对拍卖行业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家政服务业、会展业。

(四)市场流通和建设科。负责商贸流通发展中长期规划。牵头组织商贸流通体制改革,提出意见建议。推动流通产业调整。提出促进市场体系建设和市场发展的建议。指导城市商业体系建设、社区商业发展、流通领域节能降耗工作;推进农村市场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促进产销衔接。推动中小微流通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商贸中小微企业发展。推进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指导再生资源回收和流通领域节能减排。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商贸“老字号”保护与促进,商贸领域标准化工作。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承担流通领域肉、菜等重要产品追溯。承担商务行政执法和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区域内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发放的监督管理工作。

(五)对外贸易科。拟订全市对外贸易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进出口商品配额、关税配额年度计划、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的上报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等对外贸易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加工贸易和出口品牌体系建设工作。拟定全市促进对外贸易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对外贸易促进体系建设。负责贸易促进活动的监督和综合协调,统筹与贸易促进有关的各类展会等商务活动,承担成果跟踪和绩效评估等工作。牵头拟订全市服务贸易,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发展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服务贸易促进工作,推动服务贸易出口品牌和公共平台建设。负责全市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管理工作。执行多双边和区域经贸政策并处理相关事务。承担外国非企业经济组织在华常驻代表机构工作,核发确认外国人来华商务(工作)签证和外经贸出国(境)团组。

(六)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科。拟订全市对外投资和对外经济合作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对外直接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工作的指导管理并开展相关交流活动。依法监督管理市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配合市内有关部门做好对外投资和对外经济合作境外安全保护、突发事件处置和外派劳务(含境外就业人员)权益保护工作。指导和管理对外援助有关工作。管理多双边对我市的无偿援助和赠款(不含财政合作项下外国政府及国际金融组织对我市赠款)。指导和管理全市境外经济贸易合作区建设。

(七)投资促进科。指导和管理全市利用外来投资工作,拟定全市商务领域内投资合作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县(市、区)利用外资工作的统计分析和综合考评工作;牵头负责全市招商引资重点项目开发和“项目库”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市招商引资重点项目推介咨询、洽谈签约和落地入统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外来投资企业服务工作;负责组织、参与境内外重大投资促进活动,负责指导协调市政府驻外办事处开展投资促进工作;承担国内区域合作领域重大招商引资活动的组织实施。推进黑河市与国内发达区域的经济合作;负责权限内外商投资企业申报、设立、变更和联合年报等工作。依法监督检查权限内外商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合同章程的情况;组织参加国际会议和境外大型商务活动,承担商务外事相关活动的协调联络。

(八)开发开放管理办公室。负责牵头拟订全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及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黑河边境经济合作区、黑河跨境经济合作试验区等特殊经济功能区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发开放相关论证、编制研究报告;督促协调自由贸易试验区黑河片区、跨境经济合作试验区、边合区以及全市各开发区推进改革创新、对外开放、产业发展和投资促进等工作;牵头全市开发区及特殊经济功能区建设的专项资金和债券资金的申报工作,督导全市开发区及特殊经济功能区建设专项资金和债券资金的使用,协助上级部门完成开发区及特殊经济功能区建设专项资金和债券资金的成果评价工作;负责全市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设立的审核、申报工作。协调推进全市开发区及特殊经济功能区招才引智、智库建设工作。协助黑河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黑河边民互市贸易区开展相关工作。

(九)互市贸易区管理办公室。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制定互贸区的发展规划、优惠政策、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推进以互市贸易为载体的边境贸易创新发展;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互市贸易创新发展举措,负责边民合作社、互市贸易进口商品落地加工企业备案登记工作;负责确定互市贸易加工规模,建立互市贸易预警制度;负责互市贸易发展信息化的管理和应用;负责协助持简化手续的俄罗斯公民在互贸区投资、经商、创办企业和各种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负责与俄方就互市贸易有关事宜进行衔接;组织互市贸易的管理、综合、协调和统计。负责大黑河岛内原中俄边民互贸区公用事业管理;配合行政执法部门做好大黑河岛资源环境的监管。

(十)电子商务科。拟订全市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和运用电子商务开拓国内外市场的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推动全市电子商务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负责全市电子商务应用推广工作,促进电子商务产业健康发展。推动全市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和电子商务示范体系建设。开展全市电子商务领域监测和分析工作。牵头规划电商综试区及跨境电子商务相关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协助指导全市各类园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

离退休干部工作科。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

单位主要负责人:于浩 鹤岗市商务局党组书记、局长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鹤岗市工农区东解放路23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468-3128015/3854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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