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

2024-09-23 16:00

  为进一步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公开、透明,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加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开力度,按照国家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等有关规定,鹤岗市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向市生态环境局提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申请。该公司提供的材料齐全,市生态环境局予以受理并进行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项 目 名 称

鹤岗市石墨高质化利用产业园五矿石墨110kV输变电工程项目

建 设 地 点

黑龙江省鹤岗市石墨高质化利用产业园碳基材料创业基地项目西侧

建 设 单 位

鹤岗市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黑龙江众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受 理 日 期

2024.9.20

  公示时间:2024年9月23日—2024年10月10日(10个工作日)
  如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市生态环境局环评科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并提供举报人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举报,相关部门不予受理。
  联 系 人:姚  远
  联系电话:0468-3231729
  传  真:0468-3457857
  附    件:鹤岗市石墨高质化利用产业园五矿石墨110kV输变电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鹤岗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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