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3-01-30 08:32 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鹤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鹤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相关规定和文件精神,紧密围绕全市住建领域重要职能职责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采取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法,全面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较好地完成了政务信息公开年度工作任务。

(一)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情况

2022年,我局利用政府门户网站、信用中国(黑龙江)、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99条,其中市政务信息公开平台公布文件5条,“双公示”行政处罚9条、行政许可85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情况

2022,我局未收到群众主动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三)不予公开政务信息情况

我局能够严格对公开的政务信息进行保密审核,对依法确定不予公开的,能够做到注明理由。2022年,我局没有不予公开政务信息情况。

(四)政务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22年度,我局不存在收取有关信息公开的任何费用,也无减免情况。

)政务信息公管理情况

一是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特点,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和机制建设,落实责任,持续推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效有序开展。二是强化队伍建设,明确专人负责信息的收集、整理和撰写工作。在市政务信息公开网站公开信息,由局办公室审核后统一发布,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一是公开信息内容不够丰富长效工作机制建设需要完善

(二)改进措施:2023年,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改进:一是加强调研,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充实公开内容,拓宽信息公开途径,充分搭建信息化平台,提升信息公开的速度和便捷性。二是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常态化、制度化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鹤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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