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3-01-28 15:29 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鹤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的要求,鹤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此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21月1日起至202212月31日止。现将市市场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2年以来,市市场监管局按照市委、市政府、市政务公开办有关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和统一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稳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积极构建市场监管社会共治格局。

    (一)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

成立由主管领导为组长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工作办公室全面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全面统筹和督促协调制订鹤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信息发布工作制度《政务公开审批程序》《信息报送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通过建立政务公开同步审批、检查考核、责任追究等基本制度,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发布内容保障及信息审核机制,促使工作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同时明确任务分工,强化工作保障,压实工作责任,将政务公开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步研究、同步部署、同步推进。

   (二)拓展信息公开和宣传领域。

从公众关切和实际需求出发,通过政策解读、数据发布、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等,积极发布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不断丰富政务公开内容,提升信息公开质量。2022年全年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46条,开展政策解读1篇次做好市局微信公众号管理工作,全年编发微信公众396

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管理

一方面,我局从内部信息发布机制入手,进一步加强信息发布管理,细化部门工作职责,明确信息发布范围,严格信息发布内容,规范信息发布流程。另一方面持续做好政务新媒体管理,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新媒体开展食品安全法、广告法等方面的宣传,把与老百姓日常生活关系紧密的便民信息通过各种渠道发布,努力探索信息公开外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4

0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66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9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2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0

0

0

0

2

3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以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2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复议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4

0

4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通过自查评估,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如信息公开便民利民的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信息发布审核还需进一步加强,依申请公开办理及答复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等等。2022年,我局将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

  一是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不断增强政务公开工作意识,切实推进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拓宽公开渠道,深化公开内容,加大便民、利民、为民服务的深度和力度,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更大成效。

  二是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不断丰富信息公开内容,优化栏目设计,强化信息发布动态调整机制,提升服务功能,增进交流互动,增强用户体验。做优做强政务新媒体,传播市场监管权威声音,讲好市场监管故事。

  三是进一步严格政府信息发布审核。切实加强信息审核管理,对对外发布的信息实行三级审核机制,严格落实“先审后发”要求,确保发布内容的准确性、规范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鹤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doc

鹤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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