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3-01-29 13:56 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鹤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由鹤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要求编制而成。全文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21月1日起至2022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鹤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地址:鹤岗市南山区北红旗路309号,电话:0468-3216108,邮编:154104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按照国家、省、市政务公开要求,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涵盖内容包括相关工作信息、价格政策宣传、政策文件解读、价格监测、收费目录清单、疫情防控相关工作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条、依申请公开信息2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46条、核发行政许可11个(节能审查意见)。

(一)主动公开

一是通过省发改委转报水电气热域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工作信息,并在国家发改委网站发布。二是通过市政府网站发布信息9篇,包括调整供热价格、规范出租车运价文件和政策解读,价格听证会公告,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等内容,方便百姓了解重要民生价格政策。三是通过鹤岗日报、智慧鹤岗手机台、宝泉岭电视台等媒体发布价格听证会公告及听证会新闻报道6篇。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接到信息公开申请2件,通过相关业务科室甄别,不属于我们发改部门职能范围,我委工作人员通过电话与申请人进行沟通并及时给予了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2年我单位制定规范性文件1件,出台《鹤岗市市场价格异常波动应急预案》。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用好主流媒体,做好微信公众号更新建设,市发改委微信公众号关注人数共计810人。2022年以来,发布信息共计146余条,转发中央及省市重要会议精神、疫情防控信息等,定期发布《价格监测专刊》、《鹤岗市生活必需品“价比三家”信息表》。按照市委宣传办、市委网信办要求,及时转发中央及省市重要会议精神、疫情防控信息推送链接。同时在鹤岗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设立了“公开征集市场准入不合理限制和隐形壁垒问题线索”专栏,畅通投诉渠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单位针对以往年度报告中提到信息发布质量不高、发布程序不到位等问题,督促科室按要求进行审核信息,信息发布前经科室负责人、办公室审查、分管领导审核、发布员核稿等程序逐条审核发布,公开水平得到一定提升,但依然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策解读发布质量不高。对于政策解读信息要素把握不全面,政策解读信息不够简明,存在群众“看得懂、想不通”现象;二是政务公开制度还不够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建设情况比较滞后,部分工作实际上开展了,但没有形成制度规定,随意性较大三是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缺乏创新意识。政务公开的形式比较单一公开政务信息限于公告栏、公告手册、微信公众号

2023年我们继续围绕全市信息公开工作重点,依据有关规定,继续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力度,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学习,学习研究上级文件,掌握政务公开工作的新要求,新提法和新概念,提高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落实信息公开工作责任。把政务信息报送、公开工作纳入干部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切实抓紧抓好政务信息报送、公开工作。落实专人按照时间要求上载信息三是继续狠抓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学习,规范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时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鹤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doc

鹤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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