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供销合作社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3-01-29 13:49 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鹤岗市供销合作社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文件精神和鹤岗市人民政府有关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2年鹤岗市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

一、总体情况

2022年,鹤岗市供销社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为人民服务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有序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

   (一)政务公开工作组织领导情况

1.强化组织领导,全力推进工作。市社专门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主管领导任副组长,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办公室,负责日常信息公开工作。从而使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做到有领导分管、有工作机构负责、有专人办理,切实保障了鹤岗市供销社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2.明确职责分工,抓好贯彻落实加强对科室各项工作的领导,各科室以贯彻实施信息公开为契机,结合本科室的实际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公仆意识和依法履行职责的法治意识,促进全系统干部职工依法办事,正确履职,增强责任意识。严格按照信息公开制度要求报送信息,周密部署,做到层层抓落实,把信息公开落到实处。

    政务信息公开方式和途径

1.我们主要采取在鹤岗市门户网站(/)及其他中央、省、市级主流媒体上公开的形式发布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上网查阅,也可以通过有关媒体获取相关信息。

2.信息公开内容丰富符合要求。实现对公开指南、机构职能、法律法规部门动态、公开制度、重点领域等方面的公开

    (三)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情况

1.按照信息公开规定的范围主动公开的信息按照政务公开要求,经审批后发布的相关部门动态。

  2.2022信息发布情况2022,鹤岗市供销社在国家级、省级、市(地)级主流网站、媒体公开政务信息共计22篇,没有发现未更新栏目以及不准确的信息。       

  3.依申请公开受理及投诉举报处理情况。本年度未收到依申请公开受理及投诉举报的相关数据。

    4.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本年度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相关数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年度未收到依申请公开受理及投诉举报的相关数据。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无

 无

 无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鹤岗市供销社在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做了大量的工作,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体现为:一是政务信息公开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二是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三是信息公开更新还不够及时。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将继续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落实年度政务公开重点任务,扎实有效地完成政务公开工作,助力推进鹤岗市供销社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深入开展业务学习和交流活动,强化信息公开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

二是进一步做好信息发布。在保持每年信息发布总量增加的前提下,确保信息质量,促进市社政务公开水平不断提升,推进信息透明度、公开度不断加大。认真创新政务公开工作的新形式、新途径、新方法,充分发挥报刊、网络等媒体作用,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的覆盖面,增强政务公开的实效性。

三是进一步加强多方联动。政务公开工作涉及面广,协调性强,市社将加强多方联动,畅通沟通渠道,加强与上级部门、其他部门单位的联系,及时掌握在推进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增强工作针对性,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鹤岗市供销合作社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doc

鹤岗市供销合作社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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