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预算的公告

2022-05-29 15:02 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按照《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预算的通知》要求,现将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相关文件和资金予以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468-3459877  
  联系人:韩桂清 
  受理单位:鹤岗市财政局
  通讯地址:鹤岗市工农区西解放路南三道街 
  附件:黑财指(农)【2022】6号: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预算的通知.pdf
     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分配表.xls 

                                 鹤岗市财政局
                                2022年05月29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网站导航

hi!我是智能问答机器人小鹤
很高兴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