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审计局2018年度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按照市政府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现将鹤岗市审计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公布如下:
本报告内容包括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诉讼、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和上级审计机关的要求,我局认真做好公开政府信息的维护、更新和报送工作,在保守国家、部门和被审计单位(项目)商业秘密的前提下,做到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部给予公开。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及主要类别
2018年,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省审计厅网站、单位触摸屏、公开室等,全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6条。其中: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5条,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51条。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
为了便于公众了解审计、理解和支持审计工作,并有利于公众对审计的监督,本局主要通过四个形式公开政府信息。一是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机构职能、相关法律法规、重点工作等。二是利用送达审计通知书的时机,在被审计单位张贴审计公示,公开审计内容、范围、时限及审计纪律等。三是通过单位电子触摸屏、宣传栏、公开室,主动公开我局机构设置、队伍建设、党建工作、业务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等。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8年,我局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度,我局没有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收取和减免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度,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出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申诉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8年,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和加大审计信息公开力度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有些政府信息的质量及规范性还有待于提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也有待于进一步增强。
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我们将进一步加以改进。一是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加大《条例》宣传学习力度,把《条例》纳入党组中心组、机关支部学习计划。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质量。重点做好机构职能、法律法规政策、重点工作及动态信息的分类,保证信息内容的完整性。三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内容审查、更新维护等内容,促进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确保应公开信息全部公开、及时公开。
鹤岗市审计局
2019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