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人防办2018年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市政府办公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市人防办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政务公开有关要求,我办对外公开了班子成员、机构职能、内设机构、行政权力、服务承诺、工作制度、工作事项及办理流程等信息;通过报纸、广播、电视、人员密集场所设置的LED彩色大屏幕发布9.18防空警报试鸣公告。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我办未收到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2018年我办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事项。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我办没有收到书面或其它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无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行政申诉情况。
二、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还不够及时,信息更新时效性仍需加强。
二是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完善。
三是公开方式还有待进一步创新。
(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我办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要求,在严格保守国家秘密的前提下,进一步梳理人防机关所掌握的政务信息,及时提供与更新,确保公众能够及时、快捷、方便查询。
二是不断扩大公开内容。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为导向,进一步梳理政务信息,对原有的政务信息公开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连续性和准确性。
三是创新公开方式。结合工作实际,我办将继续加大信息更新力度,通过采取图片、文字、视频相结合的方式,与公众进行互动沟通,及时将人防工作成果向社会公众公开展示;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围绕我办中心工作向市民征求意见建议,掌握民意动向,推动人防工作创新开展。
鹤岗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9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