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教育局2018年政务
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关于做好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鹤岗市教育局2018年度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汇总报告如下。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以在鹤岗教育局门户网站(/)上查阅。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鹤岗市教育局联系(地址:鹤岗市向阳区煤城路,电话:3126010,邮编:154100)。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和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鹤岗市教育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以《条例》等法规为依据组织开展。
(一)建立组织推进机制
本年报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费和减免情况,因教育局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根据《条例》要求,专门成立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配备了2名兼职工作人员,在本单位办公室设立了教育局政务信息查阅点和依申请公开受理点。截止2018年底,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务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制定相关制度和规范
为指导和规范教育局政务信息公开目录的编制工作,同时方便公民、法人及社会其他组织对公开的教育局政务信息进行查询,确保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以《条例》为依据,制定了《鹤岗市教育局政务信息公开实施方案》,明确了教育局机关信息公开范围、程序、保密审查机制和工作职责分工。依据方案,编制了教育局政务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根据信息公开目录对教育局工作从机构职能、行政决策、政策法规、行政职权、行政执法、社会服务、工作动态、其他等方面进行了有关信息的主动公开工作。
(三)依法依规进行政府信息公开
为方便信息公开工作和公众查询教育局政务信息,进一步完善了鹤岗市教育局政务网(www.hgedu.gov.cn),用于发布信息公开工作中的有关信息。
图1.10个一级栏目
图2.政务公开目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和情况
根据《条例》要求,本单位对应主动公开的教育局政务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2018年度共新增主动公开政务信息39条。工作动态类信息193条。
图3.教育工作动态
三、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务信息的情况
本单位2018年没有政务信息公开申请。信息公开查阅点等接收现行公开文件和信息公开查阅共计3.4万人次。查阅内容主要集中在以下方面:教育局工作要点、中小学收费标准、资助金发放、学生转学等惠民政策待遇方面。
四、政务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政务信息公开未收任何费用。
五、因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单位没有发生因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六、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8年教育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大的进步,但还不能全面满足经济社会建设和社会公众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需要进一步改进完善。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工作制度需要不断完善。由于相关配套制度还不完善,信息公开工作的保密审核、督促推进、考核检查等工作制度不健全,需要尽快组织制订和完善。
(2)依申请公开工作需要继续推动。现阶段依申请公开工作没有全面开展,工作也缺乏规范,收费标准尚未确定。需要大力推进依申请公开信息的相关工作,建立工作规范,确立收费标准,以便开展工作。
(3)信息公开服务的便民性需要提高。主要通过本单位的信息网来公开教育局政务信息,面向群众的信息服务方式还不够丰富。同时,教育局政务信息公开查阅点的建设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协调组织,解决好信息资源收集和开放的机制问题,以保障社会群众能享受政务提供的信息公开服务。
(4)基础保障工作需要加强。教育局政务信息公开范围还比较小,工作中的协调、人员和经费保障等工作机制还不完善,需要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措施
1、统一认识,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教育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有效运作,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得教育局政务公开信息服务。
2、在不断健全、完善和加强政务信息公开的常态性、基础工作的同时,进一步办好网上服务平台、互动平台等工作。
3、将按照《条例》的内容和要求,围绕社会广泛关注、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加大公开力度,扩大主动公开的信息量。
以上报告,热诚欢迎社会各界对我们的信息公开工作提出改进建议和意见。
鹤岗市教育局
2019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