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粮食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2020-09-16 15:18 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鹤岗市粮食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鹤岗市粮食局编制的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机构人员及经费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附表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11日起至201812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我局政务公开受理机构联系(地址:鹤岗市向阳区红军街41号,邮编154100,电话:3223598,电子邮箱:hglsjbgs@126.com)。

一、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公众关切,我局专门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工作小组,配备了兼职工作人员。截止2018年底,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止2018年底,我局共主动公开信息7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在中国·鹤岗网站公开了我局的2018年财政预算、2017年决算的管理清单。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采用了政府门户网站、省粮食局网站、公开栏等,并重点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的建设,形成统一受理、统一办理、规范服务的工作流程,为公众了解信息提供便利。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事项。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无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机构人员情况

由局办公室承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指定1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公开信息的梳理、提报和汇总工作。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们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区有关工作规定,对2018年的政府信息实行了及时、有效公开,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与社会市民的信息互动和在公开形式的便民性上还需要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措施

在下步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建立长效机制,深化落实各项工作制度、工作责任及措施,完善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机制,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实效性。同时结合当前实际,加大工作力度,扩大信息公开范围,拓宽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及时、规范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信息公开带动办事公开,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好地开展。

粮食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7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二、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1.当面申请数

     2.传真申请数

     3.网络申请数

     4.信函申请数

  (二)申请办结数

     1.按时办结数

     2.延期办结数

  (三)申请答复数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2.同意公开答复数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涉及商业秘密

         涉及个人隐私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四、行政复议数量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五、行政诉讼数量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六、举报投诉数量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2.兼职人员数

1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鹤岗市粮食局

                             2019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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