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鹤岗市城乡建设局
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市政务公开办公室: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将2018年度鹤岗市城乡建设局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公开如下:
一、概述
2018年,市城乡建设局政务公开工作按照省政务公开办要求,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进一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不断拓展政务公开范围,全力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一方面,以政务公开促进流程再造。自3月初,我局全面启动流程再造工作,通过对20余项政务服务事项进行流程再造,共计减少程序环节13个,精简审批要件38件,压缩办理时限120天,最多跑一次事项占比达100%。此外,还制作“鹤岗市城乡建设局网上办事公示大厅”系统,实现办理流程线上扫码可查。
另一方面,以服务窗口为载体全面公开政务信息。以局办事中心窗口为重点将办事程序、申办材料、办结时限等全部公开,增强了法定建设手续办理的透明度。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18年,市城乡建设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78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案件0件。
(四)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情况
全年共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1件,已经办理完毕的有1件;市政协委员提案7件,已经办理完毕的有4件,正在办理或已列入规划办理的有2件,暂时不能办理的有1件。这些建议已分别答复了各位代表和委员,并抄送市人大人事办和市政协提案委,办复率100%,代表和委员较为满意。
(五)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
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没有收取过相关费用。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存在认识不到位问题。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上存在误区,公开的观念不到位,缺乏的工作积极性,导致一些工作推进落实缓慢。
四、2019年工作思路
2019年,市城乡建设局政务公开工作将继续按照国家、省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切实增强政务透明度,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努力构建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政府形象。
(一)以完善规章制度核心,深入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规范管理,防止出现死角和漏洞;对政务公开相关制度进行认真研究,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结合实际进一步修改和完善。
(二)以提高服务质量为基础,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精简审批程序,压缩审批时限,减少申报材料,通过相关网站对外公布,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三)以全过程监管为重点,进一步推进重点领域公开。围绕涉及公共利益和民生领域的建设项目,推进审批、核准、备案等项目信息的公开。推进项目报建、招投标、施工、竣工备案等全过程信息公开。
鹤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