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和国家、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指示精神,特向社会公布2018年度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联系(地址:鹤岗市向阳区北京路1号;电子邮箱:hgszwgkb@163.com)。
一、概述
2018年,市政府办公室紧紧围绕国家、省、市相关部门
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部署,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积极推进,组织开展好政务公开各项工作。
(一)明确要点。按照全省2018年政务公开要点和市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结合办公室工作实际,实施重点领域公开。特别是在三重一大、领导干部权力运行等方面,全面、全方位进行公开。
(二)加强主动公开。一是推进政府决策类公开。对市政府全体会议和常务会议内容和相关讨论决定的事项,除需要保密的外,积极联系电视台、鹤岗日报和网站进行报道、推送。抽调专人协助政务公开办推进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在政府网站上集中发布有利于企业发展的行政许可、扶持政策、税收优惠等各类政策信息,促进营商环境优化改善。二是加强管理公开。对办公室内部的各项政务服务工作流程、规范进行了公开,让广大基层单位和群众了解政府办公室的工作性质、工作职能、工作流程等相关内容;同时,将办公室年度预、决算在政府网站发布。三是规范主动公开目录。充分利用信息中心网站管理职能,为政务公开工作搭建公开平台,并将具体内容进行了细化,在原有基础上,增加了政策解读、舆情回应、公众参与等要求,其中包括公开指南、公开消息、政府文件、公开制度、年度报告,以及涵盖财政资金、公共资源配置在内的重点领域信息等。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指导各级各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信等问题。四是及时完成年度报告。组织和指导市政府直属单位和县区政府编制完成了各层级的《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已于2018年3月26前统一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专栏中进行公开。
(三)强化平台建设。以网络为载体公开政务信息。不断加强门户网站的建设和管理,按照市相关的需求,对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中的食品安全、财政信息等栏目进行完善和改版;开展了“我为政府网站找错”活动,处理网民留言9期。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18年,全市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3467条。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45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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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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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9391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2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65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48 |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市政府办公室没有接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
2018年,政府办公室没有收取过相关费用。
(四)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市政府办公室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认识上存在误区,政务公开的观念还不到位。二是公开的内容有待深化。
三、2019年工作思路
2019年,市政府办公室将积极按照国家、省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切实增强政务透明度。
一是加大贯彻条例力度。加大对国家信息公开条例的宣传力度,让更多群众了解、关注政务公开工作,充分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二是推进重点领域公开。围绕群众关注、社会关心的财政预算决算、公共资源交易、就业和社会保障等方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提高工作透明度,提高政务公开和服务水平,提高工作透明度,让群众满意。
三是加强业务培训。认真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特别是围绕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做好指导,进一步增强从业人员的业务本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