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公安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19-01-22 15:21 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鹤岗市公安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18年度,市公安局政务公开工作紧紧围绕市政府中心工作,着力细化工作部署、推进五公开、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平台建设、强化监督保障工作,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呈现出起步稳、进步大的良好局面。

一、概述

(一)主动公开全面高效。规范性文件依法公开,严格开展规范性文件的申报、制发、公开等工作,确保规范性文件全部对外公开今年,我局主动公开了453条政府信息,其中门户网站公开信息266条,政务微信公开58条,政务微博公开2条,其他方式公开37条,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90件。电子化率达100%。主动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的主要类别有:部门职能、领导分工、机构设置、行政执法、许可审批、行业政策法规等,内容涉及交通管理、户籍管理、治安管理、出入境管理等业务类型。

)政府信息管理规范。公文发布流程规范,严格执行公文制作发布审核制度,要求各单位在发文拟稿纸中做好属性审查,在公文发布之前就明确该公文属于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或者免予公开类别,确保公文日常管理规范。

)信息公开的形式一是依托鹤岗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和市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专栏,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和网上政务公开。把网站列为公开信息的重要途径。二是充分发挥12389举报电话作用,设2名专职接线员,认真接听群众举报电话,今年受理举报投诉137件,对属于纪委职责范围内的来电,积极予以办理。对不属于纪委业务范围的来电,及时转交相关部门落实。三是举行新闻发布会2次,对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重点任务、重大决策进行解读并通报执行进展情况。四是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五是本局依申请公开受理点设在市公安局办公室,并在市公安局门户网站上公开了依申请公开受理及投诉电话。四是通过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平台,公开政务信息,方便群众预约、查询、办理户政等相关公安业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90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9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363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266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2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58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37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截至20181231日,我局年内收到公民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0件,其中书面申请34件,网络申请6件。我局均在规定时限内对申请人作出了书面答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我局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我局未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个别单位对政务公开的重视程度不够,我局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偏少并且还是兼职人员,工作力量不足。二是政务公开制度机制仍需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三是部分信息发布量不够充实、详细。由于政务公开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体制机制仍需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在公开的形式还不够丰富,公开的格式上还不够完全。

(二)改进措施。

2019年市公安局将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要求和政务公开办的统一部署,将从以下三个方面进一步完善、规范政务公开工作:一是抓好政务公开的普及推广工作。进一步树立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理念,加强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提高信息主动公开的质量。从政府信息、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以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等进行公开,提高公开的针对性。二是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的行为。采取多种形式、多渠道进行政务公开,进一步拓展覆盖面,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事项作为公开的重点,进一步加大网上公开力度,接受全社会的监督。三是完善政务公开的制度。对公开的形式、内容、时限、程序、监督和运行机制等进一步规范,完善相关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内部信息沟通协调机制,全面提升政务公开的水平。四是做好互联网宣传。做好舆论引导工作,网站留言、连线平台等答复工作,实现信息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形成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需要说明的事项。

2019年1月20

附件:鹤岗市公安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doc

     鹤岗市公安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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