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命名鹤岗市鹤林矿业有限公司为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煤矿的公示

2023-12-21 09:15

  按照国家煤矿安监局印发的《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定级办法(试行)》和《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煤安监行管〔2020〕16号)及黑龙江省煤炭生产安全管理局印发的《黑龙江省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定级实施细则(试行)》(黑煤安监规〔2020〕2号)的有关规定,经资料审查和现场检查考核,鹤岗市鹤林矿业有限公司达到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如发现申报煤矿存在瞒报事故、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将依规定取消其申报资格。对公示煤矿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5日内将有关书面材料寄(或传真)到市煤管局稽查支队。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用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以方便核实。
  联系人:耿忠有、朱洪波;
  联系电话:3388708、3388828(带传真);
  地址:鹤岗市工农区东解放路10号;
  邮编:154100。


                       鹤岗市煤炭生产安全管理局
                         2023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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